我喜欢的女人

                   +纳微
 
 她们美丽智慧。温润简洁。独立而有信仰。她们真让我欢喜。

  叶细细,
  她是我上小学起便开始喜欢的女人。
  她喜欢穿棉布裙子和平跟鞋,喜欢皮影。
  她在一家杂志社当主编,偶尔也给别的杂志写字。
  她不喜欢说话,传闻她是惟一一个被领导默许为在开会时可以不发言的人。
  后来有朋友和她共事,特意回来和我说:
  她很少说话。我怀疑她不像是这个世界上的人。
  我妈也很喜欢她,我妈看过她写的一个爱情故事后就喜欢上她了。
  直到现在我妈还能准确无误的讲那个故事,每次回家我妈都要问问她的动向。
  几年前,我把我珍爱的qq号送给了她,但我从不在qq上和她说话。
  几年后,她常站在我的msn上,我也只是偶尔看着她的头像发发呆。
  我喜欢她。
  也许是因为她的清淡,也许是因为她和这个世界若有若无的距离。

  文芳,
  刚上网时接触的个人网站便是她的,被评为98年最佳创意个人站。
  她的设计很灵气,摄影很灵气,书法很灵气,小说也很灵气。
  99年的时候,她一个人在山里呆了一个月,做陶。
  后来她离开了中公网,后来她关了蚁盟,后来她去了法国,后来她创建了佛网。
  Leon在她的佛网里说:“很简单,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你去帮他们就好了。”
  看到这句话,会心一笑。

  小令,
  小令是善良又文章骨肉亭匀的小令。
  小令和春衫在今年结婚了,住在西湖边。
  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和她喜欢的男人结婚,真好。
  这么温婉灵气的女子,当然得由春衫这么俊朗又博学聪明的男人来相配。
  正如小令所说:
  看着他们,我会知道,这世上真有一个她是为他量身订作的,亦有一个他是等着与她般配。

  布衣人,
  她在上海,qq头像是和我一样的绿恐龙,她有一个女儿叫天一。
  她喜欢站在阳光上抽烟,她曾经居然做了10年的警察。
  她关了网站,她后来叫“布衣依旧”。
  我喜欢她,最重要的一点,居然是因为她喜欢删留言。
  呵,这可真是奇怪。
  别人辛苦花心思要保存下来的东西,她居然随意处之。
  生命本是一个不断丢失、被丢失的过程。

  慧姐,
  只是一面之缘,但毫无妨碍我对她的喜欢。
  是武汉一个杂志主编来广州约的聚会,她是那杂志的广告总监。
  她短发,淡妆,开衫和丝巾,很女人的装扮,正是三十几风情的妩媚。
  她笑起来,让人觉得特别舒心。她说话,也让人觉得特别舒服。
  我想,这是年龄阅历以及性格一起散发出来的感觉。
  中间那主编介绍我,她说:
  en,我知道,看得出来,她是一很乖巧内秀的女孩子。
  那时候我就想,我的人到中年,会不会是她的现在呢?